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w.hffund.com)发布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A座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绫
联系电话:400-700-8001;021-68886996-953
传真:021-6841568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为《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会议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即在该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享有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权。
四、投票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亲笔签字或使用个人印鉴),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经授权的业务印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以下合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在2024年12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0日17:00止的期间内通过专人送交、快递、邮寄挂号信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基金管理人。采用专人送交、快递、邮寄挂号信方式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即: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快递送达的,以基金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挂号信方式送达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通过传真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栖霞路18号陆家嘴富汇大厦A座2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孙绫
联系电话:400-700-8001;021-68886996-953
传真:021-68415680
4、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最后授权优先规则
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进行有效授权,无论授权意向是否相同,均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多次进行有效授权且授权时间相同或无法判断时间先后的,若授权意见相同,以该意见为准;若授权意见不同,则视为无效授权。
5、如基金份额持有人送达了有效表决票,又存在有效授权方式的,除另有规定外,以其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
6、其他投票方式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且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日所填写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确定原则见“四、投票方式”中相关说明。
六、决议生效与备案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则本次通讯方式的开会视为有效。
《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召开。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监督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高淑娟
联系电话:021-32170327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f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咨询。
3、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样本)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一: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二: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一)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系根据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的《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等事宜的公告》,由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华富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1月6日证监许可【2009】1158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9年12月30日生效。
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为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同时,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因此该议案存在无法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变更方案要点
(一)增加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相关条款
章节原基金合同表述修改后表述
三、基金的
基本情况
增加:
(十一)未来条件许可情况下的基金模式转换
若将来本基金管理人推出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则基金管理人可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调整为该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基金(ETF)的联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
金合同》,届时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八、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
会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增加并相应修改后续序号:
3.若本基金管理人同时管理跟踪同一标的指数
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则基金
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使本基金采取该基金的联
接基金模式运作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二)调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条款
章节原基金合同表述修改后表述
十六、基金
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供分
配利润或将不同;
……
5.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
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
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
的孰低数。
6.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
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低于面值;
7.本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载明基金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
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与C类基金份额的
基金费用不同,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对应的可分配
收益或将不同;
……
5.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
行分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
次收益分配:
(1)本基金每季度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
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当
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
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
零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
超额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的5%。基金
份额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超额收
益率的计算方法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并在招
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2)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
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
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
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
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
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
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6.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至少应载明基金收益分配
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
式、支付方式等内容。
同时,在《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进一步明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计算方式,具体为:
“在收益评价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超额收益率,计算方法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和调整,并在本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列示。
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工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100%
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收益评价日业绩比较基准数值/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第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工作日业绩比较基准数值-1)×100%
月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月度中的对应日期,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则取该月最后一日
如基金份额发生折算,则采用剔除折算因素的基金份额净值,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及基金合同中的相关表述,将《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中“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的表述调整为“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订,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基金合同摘要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一并进行修订。
(四)《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将一并对应修改。
三、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可行性
(一)法律可行性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需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属于一般决议,经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因此,本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二)技术可行性
本次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方案不涉及基金注册登记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等方面的重大调整,不存在技术障碍。
四、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召开条件或议案被否决的风险
该风险是指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少于二分之一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召开条件,或者议案未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而导致议案被否决。
为防范该风险,基金管理人已提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方案进行适当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的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并予以公告。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召开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月后、六个月内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如果议案被否决,基金管理人计划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召集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再予以审议。
(二)基金合同修改前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流动性风险
在公告会议召开通知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为应对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可能引发的大规模赎回,本基金将尽可能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降低净值波动率。
五、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
网站:www.hffund.com
附件三: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份额持有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
基金账户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为受托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请填写:
受托人的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审议事项表决结果
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
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以上表决意见是持有人或其受托人就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做出的表决意见。
2、“基金账户卡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卡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基金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填、多填、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或意愿无法判断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
4、本表决票可从相关网站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公司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5年2月10日17:00止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审议《关于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有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
若基金管理人在法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华富中证A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除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本人(或本机构)重新作出授权外,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基金账户卡号: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委托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说明:
1、页末签字栏中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2、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向受托人所做授权。
3、“基金账户卡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卡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分别填写;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或盖章后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