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12 月 11 日起,东莞证券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是否开通申购、赎回是否开通定投是否开通转换
1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 C 类:019202 D 类:019203 是是是
从 2024 年 12 月 11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东莞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东莞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东莞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咨询方式:
1、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328
网址:www.dgzq.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