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4年12月6日

起增加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

1、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新能源车龙头ETF,基金代码:159637)

2、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简称:创新药ETF沪港深,基金代码:159622)

3、西藏东财中证证券公司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

证券ETF东财,基金代码:159692)

4、西藏东财中证芯片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芯

片ETF基金,基金代码:159599)

5、西藏东财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沪深

300ETF基金,基金代码:159330)

6、西藏东财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中证

500ETF基金,基金代码:159337)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

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

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

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我国基金运作时

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

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

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

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

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