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参会情况统计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17:00止(以基金管理人指定的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于2024年12月3日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0000元,合计30000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科沃土沃安中短期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中科沃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