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全球黄金(QDII-FOF)

基金主代码 320013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诺安全球黄金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恢复相关业务的

起始日及原因说

恢复大额申购起始日 2024年11月25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原因说明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注:上述所称申购含定投。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于2024年10月22日起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限制,即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1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高于1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可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2)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自2024年11月25日起,取消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申请的累计金额应等于或低于10万元的限制,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投)业务。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获取相关信息。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最新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