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提前结束的公告

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

份额021517;C类基金份额021518)于2024年4月23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24]66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已于2024年10月1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

截止日为2025年1月9日。

本基金募集期内已满足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为了更好的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及《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和《兴华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

经本基金拟任基金管理人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

金拟任基金托管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

提前至2024年11月12日,并自2024年11月13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投资

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其他有关信息: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67-8815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官方网站(www.xinghuafund.com.cn)和中国证监

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询本基金的发行

文件,了解本基金的其他详细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敬请投资

者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

的详细情况,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注意基金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兴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