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

自2024年11月18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在工商银行开通转换业务,具体事宜

通知如下:

一、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720002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205 财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720003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3204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0042 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983 财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8984 财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9063 财通智慧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523 财通新兴蓝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6502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06503 财通集成电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05959 财通新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一)转换费率

临时公告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

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

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

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

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

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

金份额净值

3、转换份额的计算方法举例

假设某持有人持有财通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10,000份,

持有期限超过180日,现欲转换为财通智慧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

额;假设T日财通科技创新混合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00元,T日转入财通智慧

成长混合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则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

费率为0%,转换份额计算如下:

赎回费=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10,000×1.100×0%=0.00元

转换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

=10,000×1.100-0.00=11,000.00元

申购补差费=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11,000.00×0%/

(1+0%)=0.00元

转换费用=赎回费+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临时公告

转入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当日转入基

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00)/1.200=9,166.67份

(二)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只开放式基金份

额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

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

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不开放相互转换业

务。

3、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法,即转出/转入基金的成交价格以申请当日转出/转

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依据,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时,须缴纳一定的转

换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转换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

收取费用。

(1)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

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

不收取费用补差。

(2)免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上述其他开放式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用为转

入基金的申购费。

具体的转换费用收取方式,参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基金管理人可对投资者转换份额进行合理限额规定,如单个投资者单笔

最低转换份额、转换后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等。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招

募说明书中明确载明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在不影响基金持有人实际利益的前提

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转出/转入份额限制,但调整结果将予以公告。

5、基金账户冻结期间,基金转换申请无效。

6、投资者在申请基金转换转出时,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转出,在某一销售机构处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仅限于在该销售机构处持有的基金

临时公告

份额。如单只基金设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如前/后端收费,则投资者在申请转换

转出时,应指定转出份额的收费方式归属,每种收费方式下可转出的份额仅限于

在该销售机构持有的该收费(前端收费或后端收费)方式下持有的基金份额。

7、基金注册登记机构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认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即先认

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先转出。基金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

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

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8、若基金转换申请日发生巨额赎回且基金管理人决定部分延期赎回的,基

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

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

(另行公告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

予以顺延。

9、投资者T日提交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T+1日进行确认,T+2

日投资者可至销售机构处查询转入确认份额。对于某些特定基金,基金管理人有

权调整上述确认日规则,但须在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载明。

10、基金转换以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赎回费-补差费

转入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

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11、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最低

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

少于转出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个交易账户的该

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临时公告

(三)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3、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本公司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暂

停接受该基金转出申请。

5、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或重新恢复基金转换业务的,本公司将按《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888

公司网址:www.ctfund.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

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