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4 年 11 月一、重要提示
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
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330 号文准予注册,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正式成立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
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发
布的《关于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
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简称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315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9 月 28 日
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本基金优化配
置各类资产,优选全市场各类基金,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
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含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份额)、股票(包含创业板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
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如下: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其中投资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其
中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明确约
定基金资产 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或最近连续 4 个
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均高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
比例。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基于目标波动率控制的风险预算策略
本基金为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中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相对稳健,长期资产配置以非权益类资产为主,权益类资产为
辅。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在基金合
同中明确约定基金资产 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混合型基金或最
近连续 4 个季度披露的基金定期报告中显示股票投资比例均高
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的投资占比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资产价格快速下跌过程中经常伴随波动率的明显上升,通
过控制组合波动率的上限,并根据回撤幅度限额对组合进行风
险预算,能够较为有效的控制组合的下行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风险目标为力争按滚动 6 个月计算的年化波
动率不超过 10%。
(2)多元资产分散配置
本基金以可投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估值盈利数据、市场
容量和流动性等指标为基础,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资产配置和风
险预算模型,自上而下的评估不同资产以及资产内部主要行业
及板块的潜在风险收益表现,目标是筛选出预计风险调整后收
益较好的资产及行业板块。
本基金将优选风险调整后收益较好的资产及行业板块进行
配置,在风险目标范围内,根据市场变化动态分配权益类、非权益类和现金类等资产的风险权重,以及权益类资产内部的 A
股、港股和其他境外市场的风险权重。
现代组合投资理论和组合投资实践都表明,不同资产的特
质化风险长期来看并不能带来持续稳定的回报,而分散配置多
元资产能有效消除此类风险。 FOF 可以通过子基金的合理配
置,适度增加 A 股以外资产的投资,进一步拓展了 FOF 组合的
有效前沿,优化组合层面的风险调整后收益。
2、基金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选择运作合规、风格清晰、中长期收益良好、业
绩波动性较低的子基金进行配置,不同基金分类下,通过定量
和定性分析,从全市场优选基金进行投资。
(1)基金分类
本基金将根据投资范围、投资策略以及实际投资组合等维度对
初选基金进行细化分类,提升相同分类下不同基金之间的可比
性。资产类别可包括权益类、商品类、债券类、货币市场类。
本基金也会根据基金实际投资策略、投资范围以及持仓比例等
因素,对基金类别进行细分。
(2)基金的筛选
基于对全市场基金的分类,本基金将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
分析,在同一基金类别下,通过历史业绩和风险、基金经理和
团队等维度综合评判和打分,甄选其中优秀基金作为投资标
的。
基金的筛选具体包括:
基金历史业绩及归因:被动管理型基金将主要考察基金对
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跟踪误差等指标。主动管理型基金将主
要考察收益率、波动率、最大回撤、风险收益指标,以及通过
量化分析手段,对基金收益来源进行分析。
基金产品:主要考察基金规模、成立时间、基金费率、持
有人结构、申赎限制、场内流动性(如为上市基金)等因素。
基金经理:主要考察基金经理从业经历、管理本基金的年
限、历史管理业绩等。主动管理型基金还将考察基金经理的投
资风格及稳定性。
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管理平台,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表现
和基金经理的发挥具有较强的支持作用。本基金主要考察基金
管理人的管理规模、旗下基金业绩、投资团队稳定性等。
在符合本基金上述投资策略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本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3、股票、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基础资产作为投资基
金的补充,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对应资产没有合适基金
标的;二、通过对基础资产的投资可以获取比基金标的更优的
风险收益特征。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从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等方面综合评
估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品种,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相关金融
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
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
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
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
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3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70%
中证 8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是由中
证 500 和沪深 300 成份股一起构成,中证 800 指数综合反映沪
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
上证国债指数是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并发布,以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发行量加权而成。
具有良好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
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
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由于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经中国
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
持有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
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 330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21 年 7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期间向
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正式成立运作,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24,430,083.89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538
户。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本基金应当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
式延续。”
截至 2024 年 9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出现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
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财务会计报告
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
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4 年 9 月 28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9,447,496.52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330.04
应收清算款 3,873,084.46
资产合计 13,320,911.02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6,967.14
应付托管费 1,678.09
应付赎回款 236,174.89
其他负债 15,005.73
负债合计 259,825.85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3,761,846.56
未分配利润-700,761.39
净资产合计 13,061,085.17
负债和净资产合计 13,320,911.02五、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管理
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
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六、清算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
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
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9,447,496.52 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
人民币 9,447,145.32 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351.20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
息,应计银行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
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30.04 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299.20 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30.76 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
息为人民币 0.08 元,由于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
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3,873,084.46 元,该部分款项
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4 年 10 月 8 日、 2024 年 10 月 9 日划入托管账户。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6,967.14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1,678.09 元,该款项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36,174.89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已全部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15,005.73 元。其中应付律师费为人民
币 10,000.00 元,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 5,000.00 元,均已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支
付;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 5.73 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7 日已全部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4年9月29日
至2024年10月17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297.10
收益小计 2,297.10
二、费用
1、其他费用(注2) 365.00
费用小计 365.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932.10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
款利息收入、存出保证金利息收入。
注2:其他费用系自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17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手
续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4年9月28日基金净资产 13,061,085.17
加:清算期间净损益 1,932.10
减:清算期间支付赎回款、赎回费 74.66
二、 2024年10月17日基金净资产 13,062,942.61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本次清算结束日 2024 年 10 月 17 日,本基金剩余财
产为人民币 13,062,942.61 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
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
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自清算起始日 2024 年 9 月 29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
证金利息亦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
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
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基金管理人所有。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算审
计报告》;
(2)关于《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清
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稳健目标风险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4 年 1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