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收益支付公告(2024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南方现金增利货币

202301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收益累计期间

2004年3月5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现金增利基金基金合同》

2024年10月15日

自2024年9月18日

至2024年10月15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办法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

金份额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2024年10月17日

收益支付日在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

体持有人。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

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0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0

月17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

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

得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于2024年10月15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中旬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的收益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在部分销售机构可能会显示为按日支付模式,且当日收

益可在两个工作日后赎回。不论销售机构如何显示,本基金实际当日收益需在每月月中集中支付后

方能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