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西藏东财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330,场内简称:沪深300ETF基金,以下

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2024年10月8日,本

基金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47元,相对于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溢价幅度达

到5.98%。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可能

面临较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声明如下:

1、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

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2、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

关规定进行投资运作。

3、截至目前,本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

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

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

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