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9月30日起,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持有的“海通证券”(股票代码:600837)按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调整。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对标的ETF份额净值的影响后,按当日调整后的份额净值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将恢复采用当日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