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月31日起,对永赢丰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率进行调整,基金托管费率由0.10%/年调整为0.05%/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本次修改一并更新法律文件中的当事人简况、相关服务机构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1、《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基金合同》修改前表述《基金合同》修改后表述

第十五部分基金

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计提标准和

支付方式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

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

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基金合同》“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对应《基金合同》正文修订内容进行修改。

2、《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

章节《托管协议》修改前表述《托管协议》修改后表述

十一、基金费用

(二)基金托管费

的计提比例和计

提方法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年费率计

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

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

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

付日期顺延。

3、除上述事项外,《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更新了当事人简况、相关

服务机构信息。

二、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符合相关法律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亦

不涉及原有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

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

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

宜。

3、上述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1月31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