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01025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12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长江安享纯债18 个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23年12月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24年度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开A 长江安享纯债18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10251 010252

截止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

金的相关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01 1.018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7,004,732.39 4,670.79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

基金份额) 0.20 0.18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24年01月04日

除息日-(场内) 2024年01月04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24年01月08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

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

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zcgl.com或拨打客服热线4001-166-86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