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2023 年 8 月一、重要提示

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249 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

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及基金合同终止安排详见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关

于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

产清算程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宝转型升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96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把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所蕴含的

投资机会,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

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

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

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资产支持证

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

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宏观策略研究,综合考虑

宏观经济、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以及市场流动性等

方面的因素,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

产配置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5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4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主动投资的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 2249 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自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

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31,567,083.25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4,980 户。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

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

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不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日终,

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7 月 13 日,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四、财务会计报告

(一)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7 月 13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5,808,253.63

结算备付金 90,652.11

存出保证金 23,604.04

资产合计: 15,922,509.78

负债:

应付赎回款 383,747.13

应付管理人报酬 4,935.26

应付托管费 987.04

其他负债 46,148.61

负债合计 435,818.0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1,562,665.43

未分配利润 3,924,026.3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486,691.74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 15,922,509.78

五、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

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六、清算情况

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

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5,808,253.63元,其中托管户存款为人民

币15,805,711.21元,应计银行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542.42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应计银行

存款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

人承担。

(2)最后运作日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90,652.11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5,044.60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清算备付金为人民币25,506.07元,应计清算备付金利息为人民币101.44元,由于

银行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

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23,604.04元,其中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8,516.50元,存放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5,064.98元,应计存出保证金利息为人民币22.56

元,由于银行尚未结息,该部分利息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

垫付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4,935.26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

14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987.04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14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383,747.13元,截至2023年7月17日,该

款项已全部完成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6,148.61元。其中应付中证报信息披露费

为人民币33,096.18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18日支付;应付审计费为人民币5,000.00元,

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18日支付;应付律师费为人民币8,000.00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18

日支付;应付赎回费为人民币52.43元,该款项已于2023年7月14日支付。

3、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2023年7月14日

至2023年7月18日

止清算期间

一、收益1、利息收入(注1) 780.64

其他业务收入(注2) 293.30

收益小计 1,073.94

二、费用

1、其他费用(注3) 15.00

费用小计 15.00

三、清算期间净损益 1,058.94

注1:利息收入系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清算期间计提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存

出保证金利息收入及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注2:其他业务收入系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清算期间的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

产。

注3:其他费用系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汇划手续费。

4、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15,236,529.87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起始日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和结算备付金利息均属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后续产生的各类划付手续费由投资者承担。为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尚未结息的利息、尚未划回基金托管账户的结算

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将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实际结息金额与垫付金额的尾差

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管理人自有资金垫款产生的利息归属管理人所有。

七、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项目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最后运作日 2023 年 7 月 13 日基金净资产 15,486,691.7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1,058.94

减:清算期间的赎回对价金额 251,220.81

二、 2023 年 7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15,236,529.87( 1)《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 2)《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宝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3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