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 2023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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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53号《关于准予前海

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前海开

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2020年7月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

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

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

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

式延续本《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3年7月7日,截至该日日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针对以上情形,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10日刊登了《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根据公告,本基金最后运

作日为2023年7月10日,从2023年7月1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

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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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978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2023年7月10日)

基金份额总额

10,000,480.60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严格的买入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

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实现基金

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一)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

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

的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期限)不得晚于封闭期到

期日。本基金投资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

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到期日晚于封闭期到期日的,

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基金管理人可以基于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不违反《企业会

计准则》的前提下,对尚未到期的固定收益类品种进行处置。

1、资产配置策略

每个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基金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手

段,在充分研究宏观经济因素的基础上,判断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

段和未来发展趋势。本基金将依据经济周期理论,结合对证券市场

的研究、分析和风险评估,分析未来一段时期内本基金在大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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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置方面的风险和收益预期,评估相关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制

定本基金在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由于采用买入并持有策略,在债券投资上持有剩余期限

(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品种。同时,由于本

基金将在建仓期内完成组合构建,并在封闭期内保持组合的稳定,

因此,个券精选是本基金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3、杠杆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情况,以及回购成本等因

素的情况下,在风险可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债券回

购,放大杠杆进行投资操作。

4、现金管理

为保证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严格采用持有到

期策略,投资于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束之前的债券类

资产、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由于在建仓期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难

以做到与封闭期剩余期限完美匹配,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债券在封闭

期结束前到期兑付本息的情形。另一方面,本基金持有债券的付息

也将增加基金的现金头寸。对于现金头寸,本基金将根据届时的市

场环境和封闭期剩余期限,选择到期日(或回售期限)在封闭期结

束之前的债券、回购或银行存款进行再投资或进行分红。

5、再投资策略

封闭期内,本基金持有的债券将获得一些利息收入,对于这些

利息收入,本基金将再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

剩余封闭期的债券,并持有到期。如果付息日距离封闭期末较近,

本基金将对这些利息进行流动性管理。

6、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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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

结束之前的品种。本基金将通过对证券行业分析、证券公司资产负

债分析、公司现金流分析等调查研究,分析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的违约风险及合理的利差水平,对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进行独

立、客观的价值评估。

7、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仅限于到期日在封闭期结束之前

的品种。本基金通过对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条款的分析、违约概率和

提前偿付比率的预估,借用必要的数量模型来谋求对资产支持证券

的合理定价,在严格控制风险、充分考虑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

性的条件下,谨慎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总体投资规模并进行分散投

资,以降低风险。

(二)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

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

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在每个封闭期,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的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两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

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953号文注册募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2日期间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

及公告的各家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7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

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99,999,480.60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0.60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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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7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根据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7月28日刊登的《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到期后暂停运作、不进入下一封闭期的公告》,本基金自

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暂停运作。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

10日刊登的《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3年7月11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3年7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最后运作日余额负债和净资产最后运作日余额

资产:负债:

银行存款 10,120,788.74 短期借款 0.00

其中:本金 10,116,944.04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应计利息 3,844.70 衍生金融负债 0.00

结算备付金 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0.00

存出保证金 0.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应付赎回款 0.00

其中:股票投资 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0.00

基金投资 0.00 应付托管费 0.00

债券投资 0.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0.00

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

0.00 应付交易费用 0.00

衍生金融资产 0.00 应付税费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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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0.00 应付利息 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0.00 应付利润 0.00

应收股利 0.00 其他负债 0.00

应收申购款 0.00 负债合计 0.00

其他资产 0.00 净资产:

实收基金 10,000,480.60

未分配利润 120,308.14

净资产合计 10,120,788.74

资产总计 10,120,788.7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120,788.74

注:①报告截止日2023年7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480.60份,

基金份额净值1.0120元。

②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本基金已将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可收回金额的资产调整至预计可收回金额,并按预计结算

金额计量负债。同时,不对资产、负债进行流动与非流动的划分。

五、清算事项说明

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为清算期,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

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

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0,116,944.04元,是存放于基金托管银行的活

期存款。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3,844.70元,全部为应收活期存款利息,该金额

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细微差异。该应收利息将由托管银行于下一个季

度结息日或账户注销时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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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债清偿情况

无。

4、清算期间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清算期: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

一、收入 4,247.0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注) 4,247.04

减:二、费用 15,000.00

其中:清算审计费 5,000.00

清算律师费 10,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10,752.96

减:所得税费用 0.0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10,752.96

注:存款利息收入为自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的托管账户活期存款利息收

入,该金额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细微差异。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3 年 7 月 10 日)基金净资产 10,120,788.74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10,752.96

二、清算期结束日 2023 年 7 月 31 日基金净资产(注) 10,110,035.78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2023年7月31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0,110,035.78

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

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3年7月31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以上利息均按实际适用的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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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算速度,在需要时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

行垫付尚未收到的应计利息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差额由管

理人承担),供清算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自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

利息将于清算结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

意见书后,报监管机构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前海开源惠泽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1)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2)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网址:www.qhkyfund.com

(3)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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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