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会议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并对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行变现及实施清算程序。银河量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于2023年6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www.cgf.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0860)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