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

约定,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01069,场内简称:质量基

金LOF)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自2023年3月24日起生效,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3年3月28日。

本基金从2023年3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2日。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5月5日刊登了《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清算报告》,由本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

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华宝标普中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华宝标普中

国A股质量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则

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清算资金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内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现金红利的方式

向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资金发放日

为2023年5月26日,每份场内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33434元。

本基金场外份额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赎回的方式向场外基金份额

持有人发放清算资金。本次分配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5月22日,资金发放日为2023年5月24日,

每份场外基金份额实际发放资金为1.33434元。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或

400-820-5050咨询。

特此公告。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