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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资料:本公告乃重要文件,请投资者即时关注。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疑问,

请咨询专业意见。基金管理人对本公告所载信息的准确性承担责任。

除非本公告另有注明,本公告所使用的术语应具有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

基金(“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东方汇理香港组合–亚太新动力股息基金招募说明书》

(“《招募说明书》”)中所界定的相同涵义。

本公告旨在告知内地投资者,《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可持续投资”一节所述的

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投资政策将予以澄清。

一.澄清责任投资政策

《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可持续投资”一节所述的基金管理人的责任投资政策将

予以澄清,以反映以下内容:

1.对于公司发行人发行的证券,通过比较相关证券的平均表现与发行人所属行业的平

均表现,并结合《招募说明书》之基金说明书“可持续投资”一节所述的三个ESG

因素,在整体上及在相关标准层面评估ESG 表现。

2.东方汇理ESG 评级采纳的方法采用了38 项(而非37 项)一般性标准(所有公司无论其

活动类型均通用)或业务类别特有的标准,并根据业务类别加权,并在其对发行人的

声誉、营运效率及规则的影响方面予以考虑。

3.为达到基金管理人的所有要求及预期,经考虑本基金的管理流程及监控与特定可持

续投资目标有关的限制后,东方汇理ESG 评级可能同时以整体上的E (环境)、S (社

会)及G (治理)三个因素及单独以所参考的38 项标准的任何一项表示。

二.变更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变更(“变更”)对本基金适用的特点及风险并无任何影响。变更不会导致本

基金的营运及/或管理方式出现任何变动,或对现有投资者造成任何其他影响。实施变

更后,本基金的收费结构和收费水平以及本基金的管理成本不会改变。现有投资者的权

利和利益不会因变更而遭受重大损害。

三.文件查阅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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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将适时更新,以反映上述变更。最新版的《招募说明书》及《产

品资料概要》可在内地代理人网站(www.abc-ca.com)查询。请浏览该网站以了解更多详

情。

如投资者对本公告的任何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资料,请联络本基金的内地代

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内地代理人客服热线:+86-400-68-95599

内地代理人公司网址:www.abc-ca.com

内地代理人客服邮箱:service@abc-ca.com.cn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仔细阅读登载在本基金内地代理人的网站(www.abcca.

com)的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信托契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并确保遵循其规定。

2.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公开销售,其投资运作、风险特征、法律法规适用

等与内地基金产品不同,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上述本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包括当

中的风险揭示内容),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五.风险提示

投资涉及风险(包括可能会损失投资本金),基金份额净值可升可跌,过往表现并不可作

为日后表现的指引。投资前请参阅本基金适用于内地销售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

概要》及《信托契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公告所载详情,包括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对于内地投资者的特殊风险以及有关本基金作为香港互认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系依据《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在内地

公开销售的香港互认基金。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

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就本公告内容之准确性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汇理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2023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