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收

益分配

基准日

的相关

指标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券

002254

2016年1月27日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3月10日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券A

002254

1.1611

2,531,693.78

2,531,693.78

0.573

本次分红为2023年度的第1次分红

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开债

券C

002255

1.1520

137,393.31

137,393.31

0.480

注:根据《长信金葵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内收益至少分配1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原则上为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17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份额持

有人。

本次分红将以 2023 年 3 月 15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产

生的份额于2023年3月16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

2023年3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

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封闭期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2023年3月15日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s://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初始面值或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