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9日起,新增中金公司为以下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3年3月9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场内简称

159605 广发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3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中概互联ETF

159608 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稀有金属ETF

159611 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电力ETF

159755 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电池ETF

159801 广发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芯片ETF龙头

159907 广发中小企业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小300ETF

159936 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选消费ETF

159938 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医药卫生ETF

159939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技术ETF

159940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地产ETF

159944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材料ETF

159945 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能源ETF基金

159952 广发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创业板ETF广发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9068

网址:www.cic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