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

分级基金的相关

指标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

份额)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

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信保诚景丰

006789

2019年01月15日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信

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2023年12月04日

2023年度第1次分红

中信保诚景丰A

006789

1.0384

15,090,321.03

-

0.35

中信保诚景丰C

006790

1.0413

162.70

-

0.35

注:根据中信保诚景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

约定,本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1日

2023年12月12日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23年12月1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前未在相应的销售网点进行分红方式选择的投资人适用于现金红利分红方式。

(3)咨询办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