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2023)沪东证经字第 12766 号

申请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

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2单元之175。

法定代表人:胡荣炜。

委托代理人:张鸿铭,男,1998 年 4 月 6 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

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申请人依法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27 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圆信永

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

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名册(电子版)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

公证员林奇和工作人员张家栋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28 号陆家嘴基金大厦 19 楼对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

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

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徐峥的监督下,由圆信

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张佳优、刘潇进行计票。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17 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圆信

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

额共 14,761,328.65 份,占 2023 年 10 月 27 日权益登记日圆信永丰

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 29,361,876.75 份的 50.27%,

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4,761,328.65 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

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

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 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圆

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

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林奇

2023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