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混合

000663

2014年6月24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基

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第1次分红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混合A 国投瑞银美丽中国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基

金份额的相关指标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额)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份额净值

(单位:元)

基准日下属基金份额可供分配

利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

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元)

000663

1.368

282,991,300.62

141,495,650.31

2.00

018544

1.365

19,832,547.68

9,916,273.84

2.00

注: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本基金本次分红符合基金合同相关规定。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1月24日

2023年11月28日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将以2023年11月24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本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3年11月27日对红利再投资的基

金份额进行确认。2023 年 11 月 2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

询、赎回红利再投资的份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投资者(包括

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收益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选择红利

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

费用。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款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的日期,非投资者实际收到现金红利款的日期。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3年11月2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权益登记日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为准。

(3)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红利再投资部分的份额持有期将自2023年11月27日开始重新计算。

(4)持有人可登录本公司的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查询注册登记系统记录的分红方式。有意愿变更分红方式的持有人请务必在2023年11月23日前(含当日)到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非现场交易方式修改分红方式。

(5)咨询办法:

①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ubssdic.com

②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0-6868。

③向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查询。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