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将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管理的蜂

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蜂巢

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

进行表决。大会投票时间从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0 日 17:00

止(具体不同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大会公告规定的时间为准)。

本次大会中,本基金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合计

6,111,177.87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基金份额总数 11,154,289.66 份的 54.79%,

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代表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为 6,111,177.87 份,占

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投票总数的 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综上,本次会议议案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本次大会的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人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

2

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30,000.00

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

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

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本公司将自 2023 年 10 月 23 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本次会议议案及《关于终止蜂巢

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后,不再接受

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申请,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

费和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

程序,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5、《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关于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书》;

6、《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巢卓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3

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