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3年9月14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17:00止,计票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经统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本次会议投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3年9月22日,本基金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6,667,534.33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共计29,398,216.22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1.88%,达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对应的基金份额共计29,398,216.22份,表决结果为:29,386,583.10份基金份额同意,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99.96%;11,633.12份基金份额反对,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4%;0份基金份额弃权,占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达到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运作办法》、《基金合同》的约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万元,律师费3万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23年10月1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规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时间、组织基金财产清算等。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与基金财产清算的安排

本基金以2023年10月18日为最后运作日,投资者在该日15:00前仍可按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已自2023年10月9日起(含该日)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自2023年10月1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和转托管业务,亦不再恢复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投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和标的指数使用许可费。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组织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并将依规进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一)《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三)《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恒生前海恒生沪深港通细分行业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四)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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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前海恒源泓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本公司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分红方式。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的交易时间内(不含权益登记日)办理变更手续。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

4)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或至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