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
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
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
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
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符合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终止基金合同的条件。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天弘聚新三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有关事项的议案》。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 2022 年 10 月
22 日起,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对本次会议
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 2022 年 11 月 21 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
大会决议自 2022 年 11 月 21 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自 2022 年 11 月 22 日起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
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源泰
律师事务所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
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聚新三个月定开
基金主代码 00918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9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7,216,150.7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聚新三个月定开A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开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186 009187基金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
总额
6,129,425.46份 1,086,725.32份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
封闭期投资策略: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
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
衍生品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开放期投资
策略:在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
性,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
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防范流动
性风险,满足开放期流动性的需求。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2
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36 号《关于准予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基金,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235,857,288.0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
第 080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35,870,594.41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13,306.36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
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
定,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天弘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基金
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本基金从
2022 年 11 月 22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11 月 21 日
资产:
银行存款 8,172,476.07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44.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8,172,520.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最后运作日2022年11月2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14.54
应付托管费 239.3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07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30, 951.61
负债合计 33,119.5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7,216,150.78
未分配利润 923,249.9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139,400.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172,520.27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11 月 21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天弘聚新三个月定开 A 份额净值
1.1280 元,天弘聚新三个月定开 C 份额净值 1.1278 元。
2、本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张振
波、林佳璐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 5734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基金财产分配
1、清算费用
按照《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最后运作日资产处置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11 月 21 日,处于封闭期,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资产处置情
况。
3、停止运作后的清算损益情况说明截至最后运作日(2022 年 11 月 21 日)止,经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确认,本基
金托管账户银行存款 8,172,476.07 元,结算备付金 0.00 元,存出保证金 44.20 元,应付赎回
款、赎回费、管理费、托管费、预提费用等负债 33,119.55 元,资产净值 8,139,400.72 元。
其中存款类项目中包含的应计利息将于每季度结息日结算入账,此后新产生的利息将在销户
结息时一次性结清。
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在清算期间产生的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律师事务所律师
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清算费用,均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具体金额以缴费通知为准。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应计利息均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发生或支付金额存在差异,支付
时以银行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清算过程中各项利息及费用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管理人承
担。
4、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 11 月 21 日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