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 年 8 月 26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 年 9 月 22 日

一、基本概况

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4 月 22

日证监许可【2016】908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向中国

证监会办理备案,自 2017 年 9 月 27 日起正式开始运作,存续期限不定。

根据《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

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

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

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22 年 8 月 18 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终止事由,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对本基金进

行变现,履行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特编制《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以下简称“本清算报告”)。根据《光大保德信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本基金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进入清算期,

故本基金清算起始日为 2022 年 8 月 1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8 月 18

日。

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本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

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清算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基金托管人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复核了本清算报告的财务数据内容,保证所

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产品说明

基金名称

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主代码 00306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9 月 27 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终止日基金份额总额 4,814,938.61 份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清算报告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告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四、截至本基金最后运作日(2022 年 8 月 18 日)的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8 月 18 日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名称期末余额

资产:

银行存款 5,087,771.77

结算保证金 769.03

应计利息 953.88

资产总计 5,089,494.68

负债:

应付管理人报酬 765.13

应付托管费 255.02

应付销售服务费 903.83

预提费用 187,671.65

负债合计 189,595.63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814,938.61

未分配利润 84,960.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99,899.0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5,089,494.68

五、清算事项说明

1、清算起始日

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起,本基金财产清算组清算人员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

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程序进行。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保证金为人民币 769.03 元,为存放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的结算保证金。该款项由基金管

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入

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计利息为人民币 953.88 元。其中应计银行存款利

息人民币 909.86 元,应计清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 42.38 元,应计结算保证金利

息人民币 1.64 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

金垫付,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负债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65.13 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55.02 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903.83 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预提费用为人民币 187,671.65 元,其中包括预提审

计费人民币 140,000.00 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47,671.65 元,该款项将于

收到审计费及信息披露费发票后支付。

4、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止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 1) 839.64

清算收入小计 839.64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注 2)-

三、清算净收益 839.64

注 1:利息收入系计提的自 2022 年 8 月 19 日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止清算期间的

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 839.46 元和结算保证金利息人民币 0.18 元。该款项由基金

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并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划

入托管账户。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注 2:经与基金管理人确认,本次清算期间产生的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代为

支付。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8 月 18 日基金净资产 4,899,899.05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39.64

减:基金净赎回转出金额-

二、2022 年 8 月 24 日基金净资产 4,900,738.69

根据《基金合同》及《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将基

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

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基金截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止的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 4,900,738.69 元。其中 A 类 559,023.03 元,C 类 4,341,715.66 元。

六、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1、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本证券投资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900,738.69 元,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应分配给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持有人,从托管账户划

至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账户。

2、本基金剩余财产中包含的应计利息为预计金额,可能与实际支付金额存在微

小差异。自本次清算期结束日次日 2022 年 8 月 25 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

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3、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与实际结算金额的尾差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

配。

八、职责终止

应收资金和应付资金全部结清、账户销户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职责

终止。

九、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

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