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前海联合淳安 3 年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16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疆前海联合淳安纯债 3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18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 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34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位:元) 211,041,312.32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 /10 份基金份额) 0.33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2 年度第一次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3 月 28 日 除息日 2022 年 3 月 2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3 月 2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日为:2022 年 3 月 28 日; 2)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日:2022 年 3 月 29 日;投资者可 自 2022 年 3 月 30 日起查询。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 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qhlh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40-0099(免长途电话费))查询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投资者如需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15:00前)通过销售网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的申请对本次收益分配无效。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有效的分红方式为准。   (4)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