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二年三月一日 2 一、重要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 日出现前述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持有人大 会,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 截至 2022 年 2 月 9 日日终,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连续 5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触发了《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宝 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 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 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87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运作日后 有赎回确认) 10,912,533.2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 A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8710 008711 基金最后运作日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889,237.72 份 23,295.55 份 3 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 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利率预期与久期管理策略、收益率曲 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运作情况概述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 2019 年 12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9〕2774 号《关于准予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 募集注册。本基金自 2020 年 1 月 14 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顺利结束。本次基金募集总额为 240,031,224.08 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户数为 287 户。 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开立的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 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履行清算职责。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2 月 9 日,本基金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四、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4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53,403.27 结算备付金 58,137.76 存出保证金 11.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41,950.02 其中:债券投资 10,041,950.0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012,122.26 资产合计: 11,165,625.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应付赎回款 522.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3.50 应付托管费 304.50 应付销售服务费 1.87 其他负债 43,741.60 负债合计: 45,484.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0,912,533.27 未分配利润 207,607.6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120,140.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1,165,625.25 注: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为 10,912,533.27 份;其中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 A 基金份额总额 10,889,237.72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190 元;宝盈盈顺纯债债券 C 基金份额总额 23,295.55 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74 元。 五、清算情况 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 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5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53,403.27 元,其中 50,883.99 元为存储 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活期银行存款,2,519.28 元为应计活期银 行存款利息;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58,137.76 元,其中 58,132.52 元为存放 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最低结算备付金,5.24 元为应计上海证券交易所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 11.94 元,为应计上海证券交易所存出 保证金利息;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债券投资为人民币 10,041,950.02 元,该类资产在清算期全部 变现,变现金额为人民币 10,045,832.80 元;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 1,012,122.26 元,为 2022 年 2 月 9 日债券卖出清算款,该款项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划入本基金托管户。 3、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522.90 元,其中 2022 年 2 月 7 日申请, 2022 年 2 月 8 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97.45 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支付; 2022 年 2 月 8 日申请,2022 年 2 月 9 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225.45 元,该款项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913.50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日 划出;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04.50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日划出;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1.87 元,该款项将于约定支付日划 出;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 43,741.60 元,其中: 预提审计费为人民币 42,191.60 元(其中归属于 2021 年的审计费为人民币 40,000.00 元),该款项将于实际支付时扣除; 预提 2022 年 1 月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账户维护费为人民币 1,550.00 元,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完成该账户注销,实际支付账户维护费为 0.00 元。 4、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6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 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净资产 11,120,140.88 加:清算期间(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收入 5,473.07 其中: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 1) 1,550.99 利息收入-上海最低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注 1) 39.30 债券投资变现收益 3,882.78 减:清算期间(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应付款项 5,002,360.61 其中:基金份额赎回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注 2) 5,003,910.61 银行间账户维护费冲销 -1,550.00 二、清算结束日(2022 年 2 月 24 日)基金资产净值(注 3) 6,123,253.34 注 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利率预估,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注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 2022 年 2 月 9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日提交的有效赎回申请,基 金管理人在 2022 年 2 月 10 日对其所申请的赎回份额进行确认,并在 2022 年 2 月 14 日支付赎回款。 注 3: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截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6,123,253.34 元,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 行分配。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资金账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清算付款日以自有 资金先行垫付上述未结息金额,供清盘分配使用,待实际资金到账后再返还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利息收入预估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 的差额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5、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 见书后,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备查文件目录 (1)《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事宜之法律 意见》 2、存放地点 7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或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住所和/或办公场所或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免 费查阅。 宝盈盈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22 年 2 月 28 日(清算报告出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