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2年11月25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2年11月30日

重要提示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8]1576号文准予注册,自2019年3月6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9月28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审议本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有关事项,会议议案于2022年11月1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日发布《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以下简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11月2日,自2022年11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4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11月9日终止上市。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场内简称

基金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注册登记机构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夏中证四川国改ETF

四川ETF

159962

交易型开放式

2019年3月6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4月18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9月29日证监许可[2018]1576号文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2月2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3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3,743,393,13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163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并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议案》,上述议案于2022年11月1日获得通过,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同日起生效。根据《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以2021年11月2日为最后运作日,自2022年11月3日起,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的公告》,本基金于2022年11月9日终止上市。

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1月2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最后运作日

2022年11月2日

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其他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投资顾问费

应交税费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负债合计

净资产: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净资产合计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607,530.68

635,154.21

1,284.23

20,108,184.49

20,108,184.49

-

-

-

-

-

-

-

1,911,351.52

-

-

-

-

23,263,505.13

-

-

-

-

54,660.48

-

699.90

69.99

-

-

-

-

-

2,074,617.74

2,130,048.11

12,393,138.00

8,740,319.02

21,133,457.02

23,263,505.13

注:①报告截止日2022年11月2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1.7053元;基金份额总额为12,393,138.00份。

②本基金截至最后运作日的财务报表以清算基础编制。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

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产清算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2年11月25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部分资产尚未收回。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剩余财产,本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对尚未收回的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银行存款应计利息进行垫付,该垫付资金将于收回款项、结息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各项资产清算情况如下: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应计利息为人民币542.05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1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635,154.21元,其中期货备付金628,142.49元已于清算期间划至托管账户,剩余结算备付金7,011.72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1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284.23元,已由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11月21日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股票投资为人民币20,108,184.49元,其中部分股票于2022年11月3日转出给赎回投资者,剩余部分截至2022年11月4日已处置变现,处置产生的清算款为人民币1,495,664.07元,已于2022年11月7日划至托管账户。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清算款为人民币1,911,351.52元,已于2022年11月3日划至托管账户。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清算款为人民币54,660.48元,该款项已分别于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4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699.90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11月4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69.99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11月4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2,074,617.74元,其中:应退退补款人民币1,910,526.10元已于2022年11月8日支付,应付交易费用人民币53,691.19元已于2022年11月10日支付,预提律师费人民币40,000.00元已于2022年11月11日支付,预提持有人大会费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2年11月11日支付,应付指数使用费人民币4,400.45元、预提审计费人民币15,000.00元、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41,000.00元待获取相关发票或合同后支付。

(四)本次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注1)

2、投资收益(注2)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注3)

清算收入小计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注4)

2、其他费用(注5)

清算费用小计(注6)

三、清算净收益

自2022年11月3日起

至2022年11月25日

止清算期间

706.03

518,737.06

-541,990.08

-22,546.99

2,260.95

17.37

2,278.32

-24,825.31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注1: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计提的自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25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及存出保证金利息。

注2:投资收益系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资产变现产生的收益。

注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资产在变现前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注4:交易费用系基金最后运作日持有的股票资产变现产生的费用。

注5:其他费用系应指数公司要求补提的最后运作日指数使用费。

注6:本基金的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最后运作日2022年11月2日基金净资产

减:最后运作日有效赎回申请对应的赎回对价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二、2022年11月25日基金净资产

金额

21,133,457.02

18,757,801.92

-24,825.31

2,350,829.79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22年11月25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2,350,829.79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2022年11月26日)至本次清算款划出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剩余财产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华夏中证四川国企改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财产清算组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