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汇添富国证生物

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现将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人

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组织

召开了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或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会议投票时间自 2022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0 日 17:00 止。

本次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8:30 进行了计票,计票工作由基金管理人授

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

结果进行了公证。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份额共计 34,619,174.43 份,占权益登记日本

基金总份额 50,408,270.43 份的 68.678%,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

《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为:34,619,174.43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

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

额总数的 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关于终止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40,000 元,合计

50,000 元,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持有人

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

起生效。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

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5 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备案。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 2022 年 11 月 1 日。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基金事项的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

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从 2022 年 11 月 1 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

财产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基金份额申购、赎

回等业务的申请,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财产

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

公告》

3、《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汇添富国证生物医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

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添富国证

生物医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 日

附件: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