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基金主代码

基金合同生效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公告依据

收益分配基准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截止基准日下属

基金份额的相关

指标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分红方案(单位:元/

10份基金份额)

基准日下属基金

份额份额净值(单

位:元)

基准日下属基金

份额可供分配利

润(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

分红比例计算的

应分配金额(单

位:元)

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

160515

2013年8月2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博时安丰

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2022年9月30日

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2次分红

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A

160515

1.0566

7,974,357.12

7,176,921.41

0.1260

博时安丰18个月定开债C

160523

1.0178

42,785.72

38,507.15

0.1110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26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110元人民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内简称为安丰18定开。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除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分红对象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5日(场内)

2022年10月27日(场内)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2年10月24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2年

10月25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2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本次收益

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

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2022年10月24日(场外)

2022年10月26日(场外)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红利再投资部分以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

(3)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2年10月24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分派期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4日)暂停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