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在中 国证监会基金信息报送网站和本公司网站发布了《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湘财久丰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 示性公告》。现就其中“相关情况提示”的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若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上述终止事由,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本基 金将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 基金托管费。” 除以上更正事项外,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 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湘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12 日